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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阳澄湖科技领军人才计划
一、申报条件(以2018年度申报通知为例)
1.重点创新创业团队。重点支持符合相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已在相关技术领域实现重大突破并在相城进行产业化生产(高新技术企业),能给相城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层次人才核心团队。基本条件如下:
(1)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具有关联性、互补性和整体性,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研究开发目标,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
(2)团队领军人才一般应为国家级专家或地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有卓越的创新能力、丰富的研发管理经验、显著的业绩和成效。
(3)团队于2015年1月1日后在相城创业或全职到相城企业领衔创新。院士领衔项目、产业化已有重大突破及其他相关的特别优秀项目,可放宽到2013年1月1日。重点创业团队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股东,且企业已正式注册成立,符合创业领军人才关于股权、出资等相关基本要求;企业引进的重点创新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实际到岗工作,且符合创新领军人才的相关基本要求。
(4)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3年内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产业化前景好、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2.创业领军人才。重点支持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特别是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的创业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掌握项目相关核心技术。创业项目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大赛获奖类人才为经认定的国内外知名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主要负责人,大赛名录及名次要求如下:
a.阳澄湖创客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b.国家科技部主办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c.团中央主办的“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商工组)二等奖及以上;
d.国家千人计划创投中心主办的“千人计划创业大赛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e.省人才办主办的“中国江苏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三等奖及以上;
f.“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g.“赢在21世纪”北美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前十强;
h.“赢在苏州”海外创业大赛欧洲、全法、澳洲、日本赛区前十强及参加苏州总决赛项目;
i.“春晖杯”优胜奖;
该类项目必须在获奖后一年内在相城注册公司并实体化运作,于公司注册后的最新一批进行申报(仅有一次机会,未申报视同放弃);人才在申报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实收资本中现金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比例不低于30%;b.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
(4)采取“先落户、后申报”评审方式的创业人才,所创办企业注册时间范围在2015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第一批)、2017年7月1日-2018年8月30日(第二批)之间;需为申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或董事长、总经理、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主要精力在相城创办企业;在申报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评审类人才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实收资本中现金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比例不低于30%;b.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
(5)采取“先申报、后落户”评审方式的创业人才,需为拟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或董事长、总经理、自然人第一大股东),落户后需全职在相城;在拟创办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实收资本中现金出资占拟创办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不低于30%;b.为拟创办企业的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
3.创新领军人才。重点支持到相城区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拥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5年以上相关研发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3)2017年1月1日后被引进到企业工作,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相关手续正式到岗,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实施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水平先进,能够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或更上新台阶;
(4)采取“先申报、后落户”评审方式的创新人才,必须已与引进单位签订意向协议,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拟实施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水平先进,能够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或更上新台阶;
(5)引才企业应建有区级以上研发机构(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能为引进人才提供较好的薪酬福利和项目实施保障。
二、申报时间
第一批 4月
第二批 9月
三、补助政策
(1)顶尖人才可享受:①按“一事一议”给予项目支持;②最高250万元安家补贴;③给予引才单位最高500万元奖励。
(2)重大创新团队可享受:①1000~5000万元项目资助;②给予团队项目领军人才最高250万元安家补贴;③给予引才单位最高100万元奖励。
(3)重点创新创业团队可享受:①400~800万元项目资助;②团队领军人才最高100万元、排名前三核心成员最高80万元的安家补贴;③给予引才单位最高100万元奖励(其中用于补助团队成员的不少于50%);④提供500平方米以内的研发办公启动场所,免除三年租金。实施成果产业化的项目,可申请2000平方米以内的中试厂房,免除一年租金;⑤区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提供风险投资额30%以内的股权投资,投资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区创投基金、产业发展基金提供风险投资额30%以内的股权投资,投资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4)创业领军人才可享受:①评审类为50~200万元项目资助,大赛获奖类为30~50万元项目资助,最高200万元追加支持;②最高80万元安家补贴;③提供不少于120平方米的研发办公用房,免除三年租金。实施成果产业化的项目,可申请2000平方米以内的中试厂房,免除一年租金;④区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提供风险投资额30%以内的股权投资,投资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区创投基金、产业发展基金提供风险投资额30%以内的股权投资,投资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5)创新领军人才可享受:①50~100万元项目资助;②最高80万元安家补贴;③给予引才单位30~50万元奖励(其中用于补助个人的不少于50%)。
(6)对阳澄湖科技领军人才计划获评人才优先推荐申报上级人才计划。入选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叠加享受项目资助区财政分级承担部分;入选省“双创人才”计划和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按1:1比例给予资金配套支持。引进外地入选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经评估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立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