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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相政办〔2018〕11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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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相城区质量强区工作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新区(筹)、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有关部门:
《相城区质量强区工作 2018 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相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7 月 6 日
相城区质量强区工作2018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聚焦“两聚一高”战略部署和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目标,围绕区委建设“五大功能片区”、聚力“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任务,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全面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为目标,积极发挥质量工作在推动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发展质量变革中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根据《苏州市质量强市工作2018年行动计划》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深化质量强区建设,为相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一)健全质量工作机制,开启质量强区建设新征程。深化“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总结推广经验,发挥优势、补足短板。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质量强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协调联动,统筹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各项工作,为争做“强富美高”新江苏先行军排头兵和勇当“两个标杆”、建设“四个名城”提高坚实质量保障。(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聚焦区域主导产业,出台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围绕我区“十三五”发展目标,结合国家、省、市有关质量发展的政策规划,综合运用质量标杆、全面质量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激发质量创新和发展活力。紧扣全区主导产业和优势行业,以推动新一代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机器人)、新材料和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文化创意“3+2”主导产业为主线,逐个行业、逐个区域地抓质量提升,首批重点聚焦我区新材料产业,推动新材料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三)优化质量工作考核机制,推动质量发展变革。根据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分解细化任务,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依据《相城区区级机关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相城区镇(街道、区)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不断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机制,优化对各相关区级部门和各镇(街道、区)的考核指标,制定条块结合、科学高效的考核体系,推动考核结果更好运用。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配合开展质量测评,发挥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导向作用。按照省、市质监局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全区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调查统计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苏州市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提高质量理论研究水平和质量创新成果转化,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抓制造业质量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区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推进质量品牌提升工程,打响“相城质造”品牌
(五)完善质量品牌培育机制,提升品牌经济发展。开展品牌“植树育林”,建立健全我区品牌培育机制,壮大国内知名品牌、省级名牌等品牌群体。重点围绕全区智能制造、文化创意等特色、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科学完善现有品牌发展梯队。深化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和江苏省区域名牌创建工作,积极争创“全国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以各产业集聚区为依托,加强区域内产业协作和产业融合,打造一批产业集中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强、质量效益好的产业集聚区域品牌。开展各级名牌评定作,2018年争创江苏名牌产品10个、苏州名牌产品35个,新增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8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六)开展质量管理培训与引导,树立推广质量先进标杆。推广全面质量管理、精益生产、零缺陷管理、六西格玛管理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通过组织企业申报、向企业宣传苏州市市长质量奖等形式,大力树立质量管理标杆。有针对性开展分层次质量主题培训,针对企业的不同层次人员,组织相应的质量培训课程。加大质量奖项奖励力度,鼓励企业参评中国质量奖、省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推进各级政府对奖励的落实。组织开展2018年苏州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工作,加强对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宣传,推广质量管理和品牌管理先进经验。深入开展质量标杆示范、质量比对、质量管理小组、顾客满意度提升等活动,有效帮扶企业提升内部质量规划、管理水平。(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七)推进质量技术项目建设,夯实质量技术基础。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推进苏州国家质量基础(NQI)基地建设工作。整合产品检测、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等资源,探索开展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项目,建立基于产业的NQI协调服务机制,推进先进技术和方法在企业的应用,帮助企业加强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2018年新增制修订国家级标准10项,采用国际标准30项,新申报国家级或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2个。开展“优化计量 提质增效”活动,落实停征强制检定收费政策,强化对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推动量值溯源体系的完善,发挥计量保障作用。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培育,健全诚信计量体系。探索符合区域产业特征的能源计量服务模式,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培育能源计量示范单位。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分级认证和增值审核试点。(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三、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
(八)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区域实际,开展重点领域质量监管。围绕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升级、消费品质量提升,以妇女用品、儿童用品、卫生用品、居家用品、食品相关产品、电子产品、纺织品等消费品为重点,科学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实施精准监管,促进质量提升。根据区政府和上级部门工作部署,重点对去产能、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加强监管力度,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九)加强质量安全信息沟通,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监管体系。建立“政府协调、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产品“三包”、缺陷产品管理等质量安全责任。以消费品为主,聚焦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问题,加强产品质量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甄别,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提示,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管理队伍自身能力建设,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监管体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十)注重食品药品安全,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组织开展 2018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行动”,建立源头可溯、环节可控、去向可查的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加强农产品(含生鲜渔业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措施,做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制度,严格落实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相关管理要求。继续开展餐饮单位量化分级评定管理,引导重点餐饮单位5S、6T等科学管理方法和“明厨亮灶”建设。建立处置重大食品、药品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执法联动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和重点质量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健全质量分析统计制度,建立本地区食品、药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公开质量安全信息。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措施,建立本地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开展原粮质量专项检查。建立重大粮食质量案件处置机制及重点案件督办制度。(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十一)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措施,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制定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措施,强化对建筑、交通、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贯标管理制度,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中,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保障房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推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新开工保障房受监工程覆盖率达100%,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率达到100%。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按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健全工程质量分析统计制度、定期发布全区工程质量分析报告。组织企业积极争创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提高在全市的获奖比例。(区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十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环境质量水平。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苏州市生态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和《相城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开展绿色发展、水环境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土壤环境保护、生态修复与保护、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提升七大行动。全力推进“263”专项行动,持续推进 13个专项行动子方案落实,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推动扩大“减煤”行业覆盖面,打击使用非标准煤问题。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年度目标及工作任务。制定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持续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完成阳澄湖生态优化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工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贯彻《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相城区污染地块名录。2018 年全区环境空气 PM2.5 年均浓度为 41 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72.3%;国、省考断面稳定达标;完成省、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环境安全有效保障,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区环保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十三)促进服务业优化发展,提升服务业质量水平。积极发展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优化服务业发展的市场主体、产业业态、动力机制和制度保障,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加快构建与创新驱动发展相适应、与制造业发展相融合、与城市发展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积极开展载体提升创建工程,推动建设集研发设计、科技创新、展示交易等于一体的集聚区公共服务体系,力争省、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规模、质量迈上新台阶。大力实施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工程,大力培育生产性服务领军企业、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以及平台经济企业,力争达到上级下达的相关工作目标要求。积极配合开展全市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和市民质量满意度调查。(区发改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根植质量先进文化,营造全社会崇尚质量氛围
(十四)加强质量文化宣传,营造推崇质量品牌的良好氛围。广泛宣传“精致苏州、品质为本”的城市质量精神,倡导工匠精神,营造尊重技术、崇尚质量、推崇品牌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质量强区工作及质量先进典型,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多渠道宣传质量文化,讲好相城品牌故事,塑造“相城质造”品牌形象,提高消费者对相城自主品牌的认知度和忠诚度。(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十五)开展质量教育实践活动,推进质量主题教育。继续推进苏州市中小学质量教育Z计划,开展校园质量教育活动,推动各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增强质量意识、掌握质量知识。(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十六)加强质量信息归集互通,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质量信息归集和公开力度,推动质量信息数据库与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完善质量信用评价、质量信用“黑名单”等制度,探索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银行信贷等领域加大质量信用使用力度。继续组织开展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A级评定工作,争创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AA、AAA级企业3家左右。(区经信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